A NSW Government website

繁體中文

關於LECC

執法行為監督委員會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機構,與新州警察局(NSW Police Force)和新州犯罪調查委員會(NSW Crime Commission)互不隸屬。

該委員會的職責是確保這些機構公正地處理對其員工的投訴。

對於那些不希望直接向新州警察局或新州犯罪調查委員會投訴的人士,委員會也可以直接受理他們的投訴。

我們有專門的工作團隊,可針對涉嫌故意違法或做錯事的員警進行調查或採取行動。

LECC 的工作範圍

我們可以查看新州警察局和新州犯罪調查委員會對其自身所收到投訴調查的處理情況。 我們將這項工作稱為監督審查。 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確保新州警察局和新州犯罪調查委員會能妥善且公平地處理投訴。

我們可以系統性地審查警察局和犯罪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方式,從而幫助我們識別任何違法或不合理的做法,預防類似不當行為今後再次發生。

我們可以行使特別調查權對個案中的執法人員進行調查